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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庆节前夕,在雅戈尔伽师制衣厂工作的29名女工,分别拥有了一套50平方米的廉租房。这是伽师县第二次为进城就业夫妻工分配廉租房,至此已有39对进城就业的夫妻工住上了水电暖配套齐全的廉租房。
为了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,给城乡青年提供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,伽师县出台优惠政策,解决进城就业夫妻工的住房问题,即凡与本县招商引资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城乡青年,在工作期间结婚并有住房困难的城乡青年,如其配偶也在县城就业,可凭企业及相关部门证明和结婚证,便可享受一套廉租房。期间月租免除,暖气费由县财政承担,个人只需承担水电费和每月16元的物业管理费。
这些优惠政策还有对进企业务工人员“农转非”、办理“五金”、免除培训期间食宿费用、子女免费入学和连续3年被企业评为先进工作者,经县政府审批奖励一台小型拖拉机,以及5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奖励一套廉租房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共10项。
阿曼尼沙·沙吾提是铁日木乡阿亚格村人,婚前她曾在宁波雅戈尔制衣厂务工一年半。今年6月她成为雅戈尔伽师制衣厂的一名员工。她的丈夫买买提·艾孜在县城步行街开了一家面馆,如今,他们又拥有了一套廉租房,阿曼尼沙·沙吾提兴奋地说:“政府不仅安排我们就业,还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,我和丈夫一定努力工作,靠自己的双手把日子过好。”